陕西省大病医疗救助工作可以救助五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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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大秦说。陕西省政府网站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体系,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明确了五类人群为医疗救助对象,三种医疗救助方式。
五类人是医疗救助的对象
(1)重点救助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和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二)低收入救助对象: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家庭财产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家庭认定条件的中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
(三)特定救助对象:重点特殊护理对象(不包括1-6级残疾军人和7-10级旧伤复发残疾军人)、见义勇为中无伤害人或责任人的受伤人员、脱险或负担不起医疗费用的人员。
(4)因病致贫救助对象:家庭医疗费用高、家庭年收入扣除政策范围内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后不超过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家庭财产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认定条件的重病患者。
(五)县级以上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
三种医疗救助方法
保险参与补贴
对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重点救助对象的个人缴费给予补贴,对特困供养人员给予全额补贴,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根据家庭困难给予固定补贴。
具体资助办法由市、县(区)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医疗救助资金筹集情况制定。
门诊医疗救助
门诊救助的重点是因慢性病需要长期用药或因重病需要长期门诊治疗,导致自身费用较高的医疗救助对象。
在贫困支助人员医疗援助政策的范围内,个人应自费提供全面援助。
在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医疗救助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在年度限额内不低于50%,日门诊不超过每人每年1000元,大病门诊不超过每人每年5000元。
其他救助对象门诊医疗救助办法,由县级以上政府根据当地救助对象的需要和医疗救助基金筹集情况确定。
当门诊救助金额超过年度封顶线,且个人负担仍较重时,门诊和住院医疗救助封顶线可合并计算给予救助,但当年累计救助金额不得超过门诊和住院救助封顶线之和。
对于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已明确诊断和治疗途径并可通过门诊治疗的疾病,可通过单病种付费方式进行门诊医疗救助。
住院医疗救助
(一)住院基本医疗救助,主要适用于重点救助对象、低收入救助对象和特定救助对象。救助对象的住院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后,如果医疗救助政策范围内的个人自给不超过当地大病保险的扣除线,特困供养人员将给予全额救助;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按不低于70%的比例救助,年累计封顶线不低于1.5万元;低收入救助对象和特定救助对象的救助费率不低于50%,年度累计封顶线不低于12000元。
(二)严重疾病住院援助。救助对象的单次住院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后,医疗救助政策范围内的个人自筹部分超过当地大病保险可抵扣线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后,特困供养人员给予全额救助;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按不低于70%的比例给予救助,年度累计救助封顶线不低于3万元;低收入救助对象与特定救助对象按不低于50%的比例给予救助,年度累计救助封顶线不低于2万元;因病致贫人员按不低于30%的比例接受救助,年累计救助封顶线不低于1.5万元。救助对象住院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后,医疗救助政策范围内个人当年自筹部分超过当地大病保险可抵扣线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付后,按上述标准扣除当年基本医疗住院救助和全额固定医疗救助后给予救助。
(三)全额固定医疗救助。对重点救助对象的住院费用实行基本住院医疗救助和大病医疗救助,个人费用超过当地上年度人均住院医疗费用的,给予一次性全额固定医疗救助2000元。
在救助对象住院期间,如果救助对象身份丢失,医院仍按原医疗救助对象类别享受医疗费用补贴政策;如果您在住院期间获得了医疗救助对象的身份,您可以从住院之时起根据相应的医疗救助对象类别享受医疗费用补贴政策。
住院医疗救助的具体标准由设区的市、县级政府根据当地救助对象的需要和医疗救助资金的筹集情况确定。
受助人医疗救助年度累计金额不得超过上限,0-14岁(含)未成年人救助比例可提高10%。
关键救援目标没有救援门槛
对重大疾病的医疗救助将全面展开。关键救济对象、低收入救济对象和特定救济对象没有救济门槛。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各种补充医疗保险报销后,医疗救助政策范围内的个人自行支付医疗费用并直接提供救助;特困人员因病医疗救助政策范围内的自费医疗费用由个人支付,超出家庭负担能力的部分予以救助。
“一站式”即时结算方便救助对象
为方便救助对象,经县级民政部门确认的救助对象发生的医疗费用,可由医疗救助基金先行支付给定点医疗机构,由救助对象自费支付。
垫付资金由定点医疗机构和民政部门根据协议定期结算,财政部门可以向定点医疗机构提供一定数额的垫付资金。对“一站式”即时结算未覆盖的救助对象申请医疗救助,应向户籍所在地的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按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经救助对象所在村(社区)审核公示后,报县级政府批准。
重点救助对象可持相关材料直接到户籍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办理。
医疗救助申请流程
医疗救助可以是“一站式”住院救助和书面申请并行。
1.特困供养人员、城乡低保对象和城市低收入家庭需要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的,可凭民政部门规定的相关文件直接住院治疗,享受“一站式”住院救助。
对于五保户、低保障户、低收入家庭等。,可凭有效证件减免挂号费,特困供养人员不再收取住院押金和其他费用。
2.因疾病在非定点医院住院的患者,治疗后需要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具体流程如下:
治疗结束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各种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保险报销后,可以向街道办事处和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街道办事处和镇政府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后15日内提出审核意见,报区、县民政部门审批;
区县民政部门收到相关材料后,将在核对家庭经济状况并公布后15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符合条件的,发放救助资金;不符合条件的,说明理由并退回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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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省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名单
Xi医疗救助办法相关建议将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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