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将于11月1日实施,八件事将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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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九)》于11月1日生效,增加了以下新罪名:
(1)率先出现“医疗纠纷”;②校车超速超载;3 .国家考试作弊;④虐待老弱病残人员;⑤在互联网或其他媒体上发送虚假信息;6在法庭上打骂法官;⑦暴力袭击依法执行职务的警察;⑧持有恐怖主义书籍。
标题:《刑法修正案》将于11月1日实施,八件事将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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