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高温补贴防暑降温费标准提高
本篇文章454字,读完约1分钟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省财政厅联合下发通知,决定调整夏季防暑降温费和高温津贴标准。具体规定是:
防暑降温费用标准是室外工人从10元增加到15元,其他工人从6元增加到10元。发布时间为每年6月15日至9月15日,在陕北的实施时间为6月15日至8月15日。调整后的标准将于2015年6月15日起实施。
至于高温津贴,标准已经从10元提高到25元。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35℃以上高温户外作业,未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至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高温津贴由职工所在单位承担,计入工资总额,但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的标准将于2015年7月1日起实施。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35℃以上高温户外作业,未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至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亲爱的朋友们,请记住:高温津贴由员工所在单位承担,它包含在工资总额中,但不包含在最低工资标准中。
相关阅读:
关于2015年Xi高温补贴标准,你还有什么不知道的
陕西高温补贴、防暑降温费标准(最新2015年)
标题:陕西高温补贴防暑降温费标准提高
地址:http://www.aq6w.com/xaxw/4996.html
免责声明:西安新闻网是西安知名度和影响力较大的本地门户网站,本网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西安新闻网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