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安新道路在使用五年内不得再次挖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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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市税收保护条例》和《Xi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将于10月1日起实施。
■ Xi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
新道路在使用五年内不得再次挖掘
《条例》明确规定,圈地应当规范设置,不得在圈地内设置非生产用房和办公用房、宿舍、食堂等停车场;施工前做好准备。施工过程中,不应因施工人员、机械和材料准备不足而造成停工。涉及地下管线的,应查明地下管线状况,并在施工方案中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
第25条规定,新建、改建或扩建的城市道路在交付后五年内和城市道路大修完成后三年内不得挖掘。因特殊情况需要挖掘的,应当经市政工程设施管理部门审核同意,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按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系数标准缴纳路面修复费。
按照精细化管理的要求,《条例》理顺了相应的处罚行为和标准,以利于公民遵守《条例》,便于执法机关实施《条例》。对一些常见的违法建设行为和破坏市政工程设施的行为进行分类和处罚。根据国务院《城市排水和污水处理条例》,罚款金额大幅增加。修改前罚款2万元以下,修改后罚款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排污许可证,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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