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行政处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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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为规范全省建设行政处罚行为,细化处罚标准,公平公正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陕西省建设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和《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试行)。
其中,《陕西省建设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将于11月20日起实施。
行政处罚权是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综合考虑违法性质、违法情节、违法手段和违法后果等因素,合理确定处罚种类、处罚金额或不予处罚的权限。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是指行政机关根据等价处罚原则,将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裁量处罚的种类和范围细分为若干裁量命令,每一个命令都规定一定的量化处罚标准,以保证处罚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分为五类,细化了工程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图审查单位和工程质量检验单位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
标题:规范行政处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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