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电信和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将对泄露公民个人信息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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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了几项法律草案
在身份证上登记指纹信息可以有效地保护安全。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4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了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审议了《兵役法》、《职业病防治法》、《民事诉讼法》、《精神卫生法》、《居民身份证法》修正案草案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情况检查报告》。
居民身份证法修正案草案
建议在身份证上登记指纹信息
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居民身份证法修正案草案,提出增加保障公民个人信息安全、防止公民指纹等个人信息被非法泄露、依法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规定。
建议增加保护个人信息的条款
据了解,该草案在《居民身份证法》第13条中增加了一款作为第二款,进一步强化了保密任务和保密责任。草案规定:“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正在履行职责或提供服务。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保密。”
据此,草案在第四章“法律责任”中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九条,规定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泄露公民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个人信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除没收违法所得外,并处5000元罚款。这些行为发生在本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单位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标题:金融电信和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将对泄露公民个人信息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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