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市人大常委会将对滥用城市管理权力的九项行为进行审查,并将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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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草案)》等议案
昨天,Xi市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九次会议,审议《Xi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草案)》,规范城市管理部门执法工作。
在昨天的审议中,Xi市人大常委会成员肯定了城市管理工作,但也指出,目前,城市管理执法部门的执法权没有合法化,城市管理执法的主要职责不明确,相关部门与城市管理部门之间的协调不到位,法律保障滞后,导致城市管理出现了一个空的档案。“有必要制定《Xi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草案)》,彻底改变过去长期执法、重复处罚和执法违法的局面。”成员们说。根据该条例,城市管理部门可以行使九项城市管理权力,即监督和惩罚非法户外广告、非法停车、违反绿化管理条例、违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以及非法建筑设施。监督和惩处餐饮业污染物的超标排放、烧烤场所未使用的清洁燃料和建筑工地的粉尘污染,监督和惩处街头商店的噪声污染,监督和惩处非法占用道路或店外经营以及市政府委托的其他城市管理职能。《条例》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违法违规的,有权检举和控告。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城管执法人员暂扣涉嫌违法物品时,应当会同当事人核实物品的数量和特征。城市管理部门在作出依法应当听证的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听证的权利。《条例》还规定,侮辱、殴打、拒绝、阻碍城市管理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标题:Xi市人大常委会将对滥用城市管理权力的九项行为进行审查,并将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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