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出台。每个套房至少有一个房间可以晒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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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由省住房和建设厅、省质监局联合编制的《陕西省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试行)》正式颁布,对保障性住房的选址与规划、建设、设备、装饰与设施、建设与验收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新标准将于今年9月1日起实施。
据了解,《标准》是根据陕西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需要和要求,总结近年来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经验和研究成果,为规范和指导陕西省保障性住房建设而制定的地方标准。用于规范和指导陕西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设计、建设和管理,使保障性住房建设能够以标准为依据,保证工程质量和生活质量。
该标准规定,保障性住房建设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住房建设规划和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并与周边环境和当地生活习俗相协调,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应综合考虑日照、采光、通风、配套设施和管理要求,创造安全、便捷、舒适、优美的居住环境。
每200平方米经济适用房提供一个停车位
选址、设计、公寓布局、面积、停车位分配和建设...《陕西省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标准(试行)》对此做了明确规定,并将于下月在我省实施。该法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内机动车停放率不得低于0.5辆/100平方米;廉租住房不低于0.3辆/100平方米。
选址优先考虑市政设施完善的地区
新标准要求经济适用房的选址应遵循节约土地、方便生活的原则。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便利、居住环境宜居、公共服务设施完善的地区和商业、教育、医疗、文化等市政配套设施。远离污染源,避开可能造成工程地质灾害的不利地段。省住房和建设厅有关负责人认为,保障性住房建设应当根据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进行规划设计。
新建保障性住房应以社区、组团或单体形式进行规划。道路交通组织应当有序、便捷、畅通,并与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合理衔接。道路应根据无障碍要求设计。室外场馆应设置并配备安全、经济、适用的健身和休闲设施。
标题:陕西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出台。每个套房至少有一个房间可以晒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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