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讯】采用伪基站发送违法新闻5000条以上可构成犯罪
本篇文章2905字,读完约7分钟
在打击通信网络诈骗的武器库里又增加了一个利器。 使用虚拟基站发送违法犯罪新闻可能会成为扰乱无线通信管理秩序的罪名。
最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表了《关于适用扰乱无线通信管理秩序等刑事案件的法律几个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 据了解,“解释”将从年7月1日开始实施。
其中,未经批准设置通信基站(以下简称“假基站”),强制向不特定的客户发送新闻,非法采用公众移动通信频率的情况下,擅自设置、采用或采用刑法第二百八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无线电台”。
“假基站”通常由主机、笔记本电脑和手机构成,用SMS发信器、SMS发信器等相关设备检索中心的一定半径范围内的手机卡新闻,利用2g移动通信的缺陷,通过冒充运营商的基站,
年以来,9个部门在全国开展了打击维修专业行动,严重开展了非法生产、销售和采用“假基站”设备的违法犯罪活动。
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扰乱无线通信管理秩序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限制,并处或者单科罚款的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关于采用“假基站”犯罪情节严重的标准,“解释”中特别采用“假基站”发送欺诈、赌博、卖淫、特洛伊木马、网站链接等违法犯罪新闻,数量在5000件以上或发送。
违法所得在3万元以上的情况下,情况也很严重。 违法所得15万元以上的,构成“情节特别严重”。
以下是“解释”的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扰乱无线通信管理秩序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几个问题的解释
法释〔〕十一号
《最高人民法院、扰乱最高人民检察院无线通信管理秩序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年4月17日在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15次会议、年5月25日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第12次检察委员会第64次会议上通过,现公布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年6月27日
为了依法惩治扰乱无线通信管理秩序的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现在对处理此类刑事案件适用法的几个问题进行说明。
第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刑法第二百八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擅自设置、采用无线电台(站)或者擅自采用无线频率,妨碍无线通信秩序”。
(1)未经批准设置无线电广播电台(以下简称“黑广播”),非法采用广播电视专用频带。
(二)设置未经批准的通信基站(以下简称“伪基站”),强制向不特定的顾客发送新闻,非法采用公众移动通信频率。
(三)卫星射频未批准采用
(四)非法安装、采用无线干扰器的;
(五)其他擅自设置、采用无线电台(站)或者擅自采用无线频率,妨碍无线通信秩序的。
第二条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置、采用无线电台(局),擅自采用无线频率,妨碍无线通信秩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刑法第二百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影响航天器、航空空器、铁路机车、船舶专用无线导航、遇难救助和安全通信等公共安全相关射频的正常采用
(二)在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之间,在事件发生地采用“黑色广播”“虚拟基站”
(三)在举办国家或者省级重大活动期间,在活动场所及周边采用“黑广播”“虚拟基站”的;
(四)然后采用三个以上的“黑广播”“伪基站”。
(5)“黑广播”的实测发送功率在500瓦以上或复盖范围在10公里以上时
(六)使用“假基站”发送欺诈、赌博、卖淫、特洛伊木马、网站链接等违法犯罪新闻,数量在5,000条以上或放弃发送数量等记录。
(七)雇佣、指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定人员采用“虚拟基站”
(八)违法所得三万元以上
(九)因扰乱无线通信管理秩序而受到刑事处罚的,或者两年以内因扰乱无线通信管理秩序而受到行政处罚的,实施刑法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的行为的
(十)其他情节严重的。
第三条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置、采用无线电台(局),擅自采用无线频率,妨碍无线通信秩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刑法第二百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一)正常采用航天器、航空空器、铁路机车、船舶专用无线导航、遇难救助和安全通信等与公共安全有关的射频,威胁公共安全的
(二)导致公共秩序混乱等严重后果
(三)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之间,在事件发生地采用“黑色广播”“虚拟基站”,产生严重影响
(四)严重影响国家或者省级重大活动的。
(5)然后采用10多个“黑广播”“伪基站”。
(六)“黑广播”实测发送功率在三千瓦以上或者复盖范围在二十公里以上的情况
(七)违法所得十五万元以上
(八)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
第四条非法生产、销售“黑广播”、“虚拟基站”、无线干扰器等无线设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非法生产、销售三套以上无线设备;
(二)非法经营额在五万元以上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数量或者金额达到前项第1项、第2项规定标准的5倍以上或者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25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非法生产、销售无线设备的巢穴进行检查的部件,不能组装为以组装完毕的壳体数和可组装壳体数认定的工厂的部件,每3套广播信号调制器(致动器)被认定为“黑广播”设备,主板3张
第五条机关犯本解释规定的罪,对机关罚款、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依照本解释规定的自然人犯罪定罪标准定罪。
第六条擅自设置、采用无线电台(局),或者擅自采用无线电频率,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的重规定定罪。
知道别人实施欺诈等犯罪,使用“黑广播”、“假基站”等无线设备发送新闻,或提供其他援助,构成其他犯罪,按照处罚的沉重规定定罪。
第七条负有无线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给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的规定,以滥用职权罪或者玩忽职守罪追究刑事责任。
有扰乱无线电管理秩序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传达信息,提供方便,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应当依照刑法第四百一十七条的规定帮助犯罪分子逃避惩罚罪追究刑事责任。 事前同谋的,用共同犯罪论处罚。
第八条为了合法的经营活动,采用扰乱“黑广播”“假基站”或其他无线通信管理秩序的行为,构成扰乱无线通信管理秩序的罪,但不是“情节特别严重”,行为人是初犯,有忏悔的表现时,情节轻微。 确实需要处罚的,要宽大处理。
第九条案件相关专业问题不明确的,根据司法鉴定机关出具的鉴定意见或者下列机关出具的报告,结合其他证据认定。
(一)省级以上无线电管理机构、省级无线电管理机构依法设立的派遣机构、地市级以上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是否是“虚拟基站”“黑广播”出具的报告。
(二)省级以上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及其指定检查机构就“黑广播”的电力、展望范围发出的报告
(三)省级以上航空空、铁路、船舶等主管部门是否妨碍发布导航、通信等的报告。
如果移动终端的顾客受到影响,可以根据相关通信运营商出具的说明,结合被告人的供词、终端顾客的证言等证据进行认定。
第十条本解释自年7月1日起施行。
标题:【财讯】采用伪基站发送违法新闻5000条以上可构成犯罪
地址:http://www.aq6w.com/xaxw/11993.html
免责声明:西安新闻网是西安知名度和影响力较大的本地门户网站,本网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西安新闻网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