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部分公司执行差别化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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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广播电台分网6月2日消息(记者彭华) 6月1日,据郑州市政务公开网站报道,郑州市发改委发布了年度郑州市部分公司实行差别化电价的通知。 通知指出,河南福华钢铁集团有限企业、天瑞集团郑州水泥有限企业、中国长城铝业有限企业水泥厂等23家企业的用电不涨价。 河南奥鑫合金有限企业、郑州长城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生产设施为限制类项目,从6月1日起,用电涨价0.15元/千瓦。
根据通知的要求,各县价格主管部门应当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差别化电价的审计、执行和监督检查,确保差别化电价政策得到落实。 涉及差分电价的生产公司必须严格执行电价上涨,因各种原因拒绝支付上涨电价的,各级供电主体应当根据要求严格停止供电。
标题:“郑州市部分公司执行差别化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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