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息县新区防寒期间机动车限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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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减少汽车尾气污染,促进空气质量改善,保护人民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及关中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治理的相关要求,经新区管委会批准,决定实施机动车辆防寒期间交通管制措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限制时间:2018年11月15日至2019年3月15日,每天7: 00至20: 00(法定节假日和公共节假日除外)。如果公共假日由于法定假日而改为工作日,则没有限制。
限制区:包括渭河以南和渭河以北地区。
(1)渭河以南地区
新西堡高速公路以北,Xi绕城高速公路、尹福高速公路以西,西县北绕城公路至枫泾大道(含)渭河堤防公路以南。
(2)渭河以北地区
渭河北岸的河堤路从宝茂高速公路至枫泾大道(含)-王献路-林文路-林文路西延伸段以北,枫泾大道(含)和咸阳西高速公路-211国道以东包括北苑一路、紫茂大道、正平街和济源街(含),南至景永路(含),西至宝茂高速公路,Xi咸阳国际机场区除外
上述地区的所有城市道路、国道和省道以及县道和乡道都受到限制。机动车通过本地区高速公路但不离开高速公路的,可以不采取限制措施通行。
限制:有两个车尾号的机动车(如果车尾号是英文字母,以最后一个车尾号为准)每天都要限制,周一1和6,周二2和7,周三3和8,周四4和9,周五5和0。
违反本通知规定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予以纠正和查处。
机动车进入禁区以外的,按本通知的规定执行。
下列类型的机动车辆不受限制性措施的影响:
1.新能源汽车,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包括增程)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和甲醇汽车;
2.校车、公共汽车、出租车和快速货运出租车以及9座以上(不含9座)的大中型公共汽车;
3.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运营证的旅游客车和营运客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的邮政车辆和快递车辆;
4.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5.残疾人驾驶的残疾人车辆;
6.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任务的宪兵车、喷涂统一标志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防汛车、抢险车、清障专用车、园艺专用车、环卫养路专用车、运钞车、医疗废物转运车、交通事故保险调查车;
7.带有“制造”和“领”牌照的车辆以及临时进入许可的车辆;
8.由商务部门签发的“机动车辆绿色通行证”的“绿色通道”车辆(即运载新鲜农产品的车辆,包括新鲜蔬菜和水果、新鲜水产品、活畜禽、新鲜肉、蛋、奶等。)。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并带有统一标志的粮油食品配送车辆;
9.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受行驶路线和行驶方向限制的其他车辆。
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优化公共交通安全,提高公共交通能力和服务水平,科学设置公共自行车站,并合理布局,最大限度地满足市民出行需求。
环保管理部门应加强环境空气体质量指标的实时监测,做好超标车辆的监督监测工作,努力提高空气体的环境质量。
在重污染天气的应急响应期间,如需采取更严格的机动车禁行和限制措施,相关事宜另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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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息县新区防寒期间机动车限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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