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出台了全面的二孩政策实施意见。获得“独生子女证”的夫妇将不再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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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西部网报道:2016年1月6日,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发布了《关于全面实施二孩政策的意见》,建议2016年1月1日前的非法生育行为仍按行为发生时的法律法规执行,已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夫妻停止生育后继续享受奖励。
我省二孩综合政策的适用范围是指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有一个户籍或住所,现在只有一个孩子的夫妻双方可以生育另一个孩子。
实施意见明确界定了政策衔接的内容:
(一)2016年1月1日前的非法生育行为仍按照行为发生时的法律法规进行。
(二)2016年1月1日后生育子女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3)2016年1月1日前生育一个子女且子女不满16周岁且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在现行《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颁布前,可以继续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四)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不再生育,继续享受各种奖励和优惠政策;如果您再次生育,您应取消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停止享受各种奖励和优惠政策,并收回2016年1月1日后获得的奖金、补贴、独生子女保健费等福利和奖励。
▉扩张:陕西实施与两个孩子有关的综合措施
增加二级以上医院的产科床位
陕西将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增加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产科床位,在全省范围内建设一批危重妇女急救中心。加强妇幼和生育技术服务,重点提高生殖健康、妇幼保健、避孕节育等公共服务能力,全面实施避孕措施知情选择,育龄夫妇自主选择计划生育避孕措施,预防和减少意外怀孕。加强妇幼保健医务人员培训,做好对愿意生育妇女的优生指导和技术服务,有效防范孕产妇面临的安全风险。认真组织实施孕产妇基本服务,进一步推进母亲健康工程和优生促进工程,减少出生缺陷发生,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出生人口监测中的信息共享
加强出生人口动态监测,开展人口变化调查,完善人口信息采集系统,提高基本人口信息数据库和总人口数据库质量,做好人口状况研究和分析,科学判断人口变化趋势,并及时进行后续评估、监测和预警。积极与民政、公安、统计部门沟通协调,实现婚姻、生育、卫生、户籍管理信息共享。
严格控制政策之外的许多孩子的生育
严格控制政策外生育,依法收取社会抚养费,维护良好的生育秩序。注重改善人口结构,加强出生性别比综合管理,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对老年人的扶持政策,做好老年人医疗保健工作。加大对计划生育家庭的救助力度,妥善解决特殊计划生育家庭的生活照料、养老保障、大病治疗和精神慰藉等问题。
相关新闻:中央政府显然不需要批准两个孩子的出生
2016年1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二孩政策综合改革和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公布,中央明确规定二孩生育不需要审批,家庭自主安排生育。
《决定》提议改革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实行出生登记服务制度,生育两个以下(含两个)子女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行安排生育。改善再婚等情况下的再生育管理。优化业务流程,简化程序,全面实施网上业务,进一步简化管理,方便群众。根据法律法规调查和处理政策外的多胞胎。
对具体意见的解读;两个孩子的最新消息;中央政府显然不需要批准两个孩子的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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