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未参保的企业退休人员可以在2013年最后期限前缴纳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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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加快建立覆盖全省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是解决城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等养老保险遗留问题的重要内容。这项政策将把未参加养老保险的城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全省将有10多万人参加。
未参加养老保险的城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将在次年年底前缴纳养老保险费,并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近日,省人民社会福利厅、省财政厅下发相关通知,保险费缴纳截止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
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是解决城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等养老保险遗留问题的重要内容。这项政策将把未参加养老保险的城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全省将有10多万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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