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2月15日起,Xi将实行住宅阶梯水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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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Xi市政府常务委员会决定从2015年12月15日起在Xi实施住宅水价阶梯制度,分三步走。一级终端水价3.80元/米,年用水量162米,覆盖90.19%的居民用户。
实施住宅阶梯水价后,将对低收入家庭给予适当补贴。
阶梯水价在每户4人的基础上增加1人,用水量增加3米/月
根据国家和省的要求,2015年底前,所有有城市的城市必须建立住宅阶梯水价制度,同时调整污水处理费,使其达到0.95元/米的国家标准,水资源费达到0.72元/米的省标准;在国家推荐值的基础上,阶梯水量设置为三级,居民水价构成中的基本水价按照1: 1.5: 3的规定执行。
基于满足居民基本用水需求和促进全社会集约节约用水的原则,Xi市政府在10月30日的公开听证会上充分尊重大多数人的意见和建议,提出了Xi居民用水阶梯价格。
主要内容有:
(1)阶梯水量。
第一步年用水量在162米(含)以内,覆盖90.19%的居民用户;
第二步年用水量为162—275米(含),覆盖98.63%的居民;
第三步年用水量超过2.75亿。人口基数为每户4人,每增加一人,用水量将增加3米/月。
(2)各梯级码头的水价。
一级码头水价为3.80元/米;
二级终端水价为4.65元/米;
第三级终端水价为7.18元/米。
阶梯水价按年计量和结算。根据该方案,调整后的污水处理费标准已达到国家要求的0.95元/米的最低标准,但仍不能完全覆盖Xi市的污水处理费用;水资源费提高了0.10元/米,尚未达到省级0.72元/米的要求,实施住宅阶梯水价后,将对低收入家庭给予适当补贴。
实行用户终端水价的物业不得随意收取任何费用
不得给财产增加水损害。Xi目前的水价是一个大规模的水价,供水企业没有直接向家庭复制。对于供水企业不直接供水、不抄表收费的社区,住宅物业公司一般会在大规模水价的基础上增加用水量,并分摊二次供水设施的电费。此次水价改革将改变以往的定价方式,实施基于用户终端水价的住宅阶梯水价制度,推进二次供水设施管理体制改革。为落实住宅阶梯水价,住宅区二次供水设施将移交给供水企业统一管理。与此同时,定价方式也将进行改革,过去住宅区的大规模水价将改为用户终端水价。城市居民区二次供水运行费用统一标准为0.50元/米,计入终端水价。物业公司和供水企业不得随意收取超出用户终端水价的任何费用。
此外,以二次供水设施移交为节点,二次供水运行费用在设施移交前在用户终端水价中为0.50元/米,留给物业,设施移交后由供水企业统一收取。
非“一户一表”用户两年内不实行阶梯水价
根据国家和省的规定,凡符合“一户一表户外计量”条件的城市住宅用户,必须实行住宅阶梯水价。不合格的“一户多表”居民用户将有两年过渡期进行户表改造,阶梯水价暂不执行,将执行首个阶梯终端水价标准;两年后,对于不符合一户一表和室外计量条件的居民,居民水价将在一级终端水价的基础上增加0.10元/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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