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8年1月1日起,Xi安将不再抵押房地产许可证购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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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Xi安民日报》报道,从2018年1月1日起,Xi安民将不再以房产证抵押购房!
具体的变化是什么
以前,在抵押贷款处理后,原始凭证存储在抵押贷款文件中。抵押取消后,你可以得到原始凭证。在此期间,登记中心负责为群众免费提供房产证(房产证)的复印、出借等服务,以满足他们对房产证的需求。
人们对房地产许可证的需求越来越大,如出国、定居城市、申请信用卡等。如果继续采取抵押后扣押证件的做法,将无助于群众从事相关的社会活动,也难以落实高效便捷的服务理念。
因此,从2018年1月1日起,公民在办理注册房屋抵押时不再扣押房产证(房产证)。
提示:对于2017年12月31日(含)前完成的抵押登记,如抵押人需要证件,中心将不再提供复印服务,工作人员将在房地产证(房地产证)附栏注明抵押信息后,直接将抵押信息归还抵押人。
相关业务的处理流程
●办理抵押业务时,申请人在申请阶段提交房产证(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登记人在入账阶段将抵押信息记录在房产证(房产证)的附栏中,抵押权人或受托人取得房产证登记证,抵押人或受托人在发证阶段取得房产证(房产证)。
●办理抵押注销业务时,抵押人在申请过程中返还原房地产证(房地产证),登记人在入账过程中在房地产证(房地产证)附栏中加盖抵押信息章,发证人员在发证过程中向抵押人返还房地产证(房地产证)。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办理预售商品房抵押登记至商品房抵押首次登记(备案转换)业务时,应在申请环节提交房产证(房产证),抵押权人或受托人应取得房产证,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收到带有抵押信息的房产证(房产证)。
标题:从2018年1月1日起,Xi安将不再抵押房地产许可证购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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