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安公积金贷款后,你不能再提取可以冲抵的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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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行为,原计划于4月1日实施的《Xi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将提前至3月9日实施。
1.根据新的公积金提取政策,已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职职工不能每年提取个人账户中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只能用公积金冲抵贷款。
2.如需偿还Xi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及其配偶应在贷款系统中选择“以公积金还贷”的功能,以实现公积金的提取,直至贷款结清。
根据《Xi安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业务处理通知》,借款人及其配偶在偿还Xi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后可以办理。
如何偿还Xi安公积金贷款?
1.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可以同时申请委托贷款还款。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后,您将在签署《住房公积金还款委托协议》时签署《贷款合同》;
2.如果您已经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偿还贷款,您可以在还款期内的任何一个工作日到贷款银行网点申请签署《住房公积金还款协议》;
3.如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已签署《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委托协议》,则可在还款期内的任何一个工作日到贷款银行签署《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终止协议》。
相关链接:《Xi安住房公积金还款贷款业务处理指令》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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