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现在起,Xi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最高14124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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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7月1日起,Xi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调整了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最高缴存基数不超过2014年Xi安非私营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14124元/月。
由于去年Xi平均工资的增加,最高金额同比增加了1785元。
公积金存款基数下限也进行了调整:
如果员工上一年度实际月平均工资低于Xi市政府规定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则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作为员工2015年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具体来说:
1.新城区、北林区、莲湖区、未央区、雁塔区、灞桥区和雁梁区的最低工资为1280元/月;
2.长安、临潼、高陵的最低工资为1170元/月;
3.周至县和户县的最低工资为1060元/月;
4.蓝田县的最低工资是970元/月。
据解释,如果长安居民郑的月工资只有800元,低于周至1170元的最低工资标准,那么他的月住房公积金应根据政府规定的周至1170元的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本次调整仅变更存款基数,最高存款倍数和比例不变,单位和员工存款比例分别不低于5%,原则上不高于12%。
■其他信息:
Xi安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调整至最低20%
从6月10日起,Xi可以从全省各地申请贷款
Xi市从10日起可以将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放宽至75万元
陕西住房公积金贷款在省内不同地方可以实现公积金跨地区贷款
7月1日至12月31日,Xi公积金的提取条件放宽
标题:从现在起,Xi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最高14124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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