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市公积金提取规则4月1日实施12例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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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Xi安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最新消息,《Xi安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于2014年10月22日经Xi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二届五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经Xi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自2015年4月1日起施行。请仔细遵循它。
根据本细则,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件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储存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购房者(业主)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以提取;
(二)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者已经正式办理退休手续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四)出国定居的,职工本人可以退出;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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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Xi市公积金提取规则4月1日实施12例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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