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安住房公积金基地开始调整个人最高存款额11133元
本篇文章626字,读完约2分钟
原标题:Xi市安置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今天调整为最高11133元
从今天开始,Xi安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开始调整。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基数不得超过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3711元的三倍;市六区和阎良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月最低工资1000元。根据存款比例,单位每月最多可为员工存入1136元公积金。
据Xi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2013年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2012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最高缴存基数为11133元,不超过2012年Xi市城镇非私营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和职工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例如,负责人说,例如,一个企业老板上一年的平均月薪是15000元,是上一年平均月薪3711元的三倍。但是,当他缴纳公积金时,最高基数不得超过11133元。根据缴费比例,单位或个人最高缴费额为1136元(11133元x12%)。
鉴于部分员工上一年度实际月平均工资低于Xi市政府规定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该负责人表示,2013年员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应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例如,长安区的一名员工上一年的月工资为800元,低于上一年的最低工资标准,存款基数是按照910元/月的最低工资标准计算的。
据了解,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未央区、雁塔区、灞桥区、炎凉区的最低工资为1000元/月;长安区、临潼区、高陵县最低工资为910元/月;周至、户县最低工资为850元/月;蓝田县的最低工资是790元/月。
标题:Xi安住房公积金基地开始调整个人最高存款额11133元
地址:http://www.aq6w.com/xafc/8695.html
免责声明:西安新闻网是西安知名度和影响力较大的本地门户网站,本网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西安新闻网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