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出台了新的低保政策:有车有房不能享受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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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最近经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将于10月20日实施。乡(街道)直接受理申请,逐户调查;每月收到多少长期宣传;与现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相比,实施意见有四个亮点,将有效避免欺诈保险、关系保险、人身保险和家庭保险现象。
突出显示1
家庭财产包括在评估范围内
房子太大了,如果有车,每个人都享受不到最低生活保障
在最低生活保障的认定条件方面,《实施意见》增加了最低生活保障的“财产条件”概念,将“财产”列为与户籍和收入并列的三个基本要素。
家庭财产包括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拥有的所有动产和不动产,即现金、存款、证券、债权、房屋、机动车辆、船只、大型农业机械和其他财产。
拥有机动车辆(残疾人功能补偿除外)、船舶、工程机械和大型农业机械的人员,拥有两套以上住房,人均建筑面积超过当地人均住房面积的,不计入最低生活保障。这些认定条件的设定,将有效遏制“开豪车领最低生活保障”、“住豪宅领最低生活保障”等不公平现象。
亮点2
受理权已经上升到街道办事处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将被逐一调查
在申请程序中,《意见》提高了受理权限。委托村(居)民委员会受理低保申请,并将其变更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利于减少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规范受理申请,凡认为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均有权直接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应以家庭为单位,户主或其代理人应以户主的名义提交书面申请,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出具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的书面声明,履行家庭经济状况授权核实的相关程序,并由申请人签字确认。
标题:陕西出台了新的低保政策:有车有房不能享受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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