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从现在起将暂停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审查,并于下月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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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陕西省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审查办法(试行)》的调整,从10月20日起,xi市安置房保障中心暂停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查的受理工作,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查工作将移交各区住房保障部门。
据了解,所有申请经济适用房的申请人必须首先参加各社区或街道办事处的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调查。11月25日调查统计工作完成后,申请人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社区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按照“三级审批、三级公示”的办法,确保购买公开、公平、公正。已预约在市住房保障中心登记的申请人将被移交给各区住房保障部门进行优先审查。
陕西省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试行)
《陕西省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试行)》于8月23日发布,将于9月1日实施。该标准不仅考虑了选址、停车位、供暖等问题。,但也规定经济适用房小区的绿地率不应低于25%。
根据标准,住户的门应为钢绝缘安全门或防火门。厨房和浴室:地面防滑地砖;天花板铝扣板天花板;将墙平铺在顶部。确保交付使用的经济适用住房的供水、供电、燃气、电视、电信等设施符合使用条件或者可以申请开业。经济适用房应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供应热水。对于没有集中热水供应系统的经济适用住房,应在室内预留热水器的安装位置和条件。
该标准规定,保障性住房建设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住房建设规划和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并与周边环境和当地生活习俗相协调,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根据该标准,保障性住房建设应考虑日照、采光、通风、配套设施和管理要求,创造安全、便捷、舒适、优美的居住环境。该标准强调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关注,并为老年人和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提供必要的无障碍设施。
陕西省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全文
标题:Xi从现在起将暂停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审查,并于下月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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